创业园内竟有近2000吨黑色污泥露天存放两年无人问津,当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检察院检察官回访现场时,只见位于金湖县理士大道的园区物流园里,几十辆大型厢式货车、中小型卡车整齐地停放着。原本堆在墙角的两座小山般的黑色污泥已全部清运完毕。“要不是你们推动相关整治,我们大概没有这么快就开园运营。”园区负责人向检察官郑文介绍。
园区现来历不明的黑色污泥
【资料图】
2020年,金湖县国资委投资3500万元,对收购的某创业园进行规划和建设,重新整合建成园区综合型物流园。2020年7月,工作人员到现场走访时,竟发现闲置的创业园里除了荒草丛生,还有两大堆来历不明、垒得快要高出院墙的黑色污泥堆。
原来,2018年的一天,一个名叫张青的老板接到了做环保服务公司的朋友蔡成的电话,说有一批从南京来的污泥近2000吨,每吨给140元处理费,但得有资质才能处理。
“什么污泥不污泥!找个砖瓦厂当淤泥处理一下,一吨少说能有70元的利润。”张青心里计算着,立即同意做这笔生意。
张青委托朋友邵明找“路子”,许诺他赚的差价一人一半。张青又在网上搜索到了金湖某砖瓦厂,联系到其老板郭勇顺利谈妥了生意。张青把郭勇提供的砖瓦厂营业执照等材料拍照给了蔡成。营业执照上写的是淤泥处置,而不是污泥处置,张青自作主张在授权委托书上添了“污泥”,并让蔡成准备签三方合同。
谁知该砖瓦厂另一个合伙人不同意做这笔生意,坚决不给合同盖章:“这不是淤泥,是工业污泥,就是固体废物,我们申请的处理固体废物的资质还没批下来呢!收了这批污泥,可能就是犯罪了。”
眼见到手的生意黄了,张青“灵机一动”,私自刻了砖瓦厂的章盖上,把合同寄给了蔡成。
1800余吨黑色污泥露天堆放了两年
第一笔钱很快打了过来,污泥马上就运到了,却没有厂可以收,张青只好找邵明找个地方暂放一下。邵明通过熟人找到了创业园,给了门卫1000元保管费。污泥仍源源不断地运来,创业园地方大,也堆得下,张青就没有再急着去找处置污泥的厂家。
张青先后从蔡成那里拿了28万多元。2019年夏天,蔡成专门到金湖来查看污泥处置情况,见1800多吨污泥还没有处置,他嘱咐张青抓紧时间处理,后来便再没送污泥过来。生意就这么没了,污泥也没法处置,张青在付给邵明1.94万元后就没了表示,从此对1800多吨污泥不闻不问。邵明也生张青的气,从此也不再管这些污泥。
检察建议推动生态修复
“黑色污泥都是露天堆的,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日晒雨淋,时间长了,装污泥的袋子破了,污泥也露出来,而且这些都是固体废物,里边的重金属会渗透到空气、土壤中,还可能随着雨水流淌,污染环境。”金湖县国资委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很严重。2020年7月,国资委工作人员找到张青,让他赶紧把污泥拉走。可张青嘴上答应,却不行动。无奈,国资委工作人员联系了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报案后,公安机关很快立案侦查。2021年1月20日,金湖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金湖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吴东彪、检察官郑文随即到现场勘查,用无人机等设备固定了证据。“经过鉴定,堆放地土壤污染物中重金属含量超过环境基准线值24.4%,相关处置、损失等费用约70万。这些黑色污泥已经露天堆放了两年,不运走的话,没有办法进行修复受损土壤,对环境的损害还会持续。”吴东彪说。
金湖县检察院当即向相关部门发了检察建议,督促抓紧处置这些污泥,并对环境进行修复。收到检察建议的次日,环保部门就向分管副县长汇报了相关情况。县政府当即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联系具有处置资质的厂家进行处置。
2021年3月20日,污泥被运往外地进行依法处置,修复工作也开始着手,停工大半年的物流园建设也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同时,金湖县检察院也着力开展了追赃挽损工作。经过检察官释法说理,邵明退出违法所得1.94万元,并主动缴纳相关修复费用18万元。
2021年6月30日,金湖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涉嫌污染环境罪起诉张青、邵明,并诉请法院判处二人共同承担受损土壤生态修复、残余工业污泥清运处置以及司法鉴定等费用,合计67.6万元。
2021年11月30日,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张青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退出违法所得26.69万元。邵明积极悔罪,及时退赔,被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缓刑期间禁止从事与排污有关的活动。两人还需连带赔偿相关修复处置费用49.6万元。
为防止辖区内再度出现类似情况,自2021年11月起,金湖县检察院每月都安排检察官到该县工业园区进行无人机勘查。“近期,我们正在组织调研,拟建议相关部门针对固体废物跨区域转运中存在的处置不规范、中介服务公司缺乏必要监管等问题进行整治。”金湖县检察院检察长周海波表示。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通讯员 管莹 汪彦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盛媛媛
X 关闭
Copyright © 2015-2032 华西机械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35 联系邮箱: 920 891 26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