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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生活条件好了,老年人更加看重身体健康,舍得为健康“投资”,一些不法分子以销售“保健品”为名坑骗老人养老钱。生产成本不过15.3元一盒,出厂价格也才18元一盒的所谓“基因修复液”,竟然向老年人卖出了3290元一盒的“天价”。5月11日,记者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二审审结了这起养老诈骗案,主犯毛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本案违法所得全部追缴到位。
2021年7月份,被告人毛某某经他人介绍,与研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健公司)业务员徐某(另案处理)联系,了解通过基因检测销售保健产品的销售模式,并达成合作意向,共同商定销售流程、利益分配。
2021年7月中旬,研健公司派一名自称是基因检测专家的“讲师”(另案处理)来芜湖,毛某某根据“讲师”安排,让销售员张某某、翟某某、姜某某通知客户,到颐圣日用品店参加该“讲师”关于基因检测的宣讲,并报名参加基因检测,费用为308元/人,现查实的25名老年被害人参加检测,支付费用共计7700元,该笔费用后被颐圣日用品店全部转给研健公司。
2021年7月底至8月初,研健公司将基因检测报告邮寄给毛某某,并派“讲师”郭某某(另案处理)来芜湖对检测报告进行解读,毛某某再次让张某某、翟某某、姜某某通知客户,先后分批在颐圣日用品店、毛某某家中等地召开报告解读会。其间,由业务员协助“讲师”对被害人进行单独解读,并虚构被害人具有患癌患病高风险的事实,使其陷入错误认识后购买所谓的“基因修复液”产品,该产品的销售价格为3290元/盒,共销售58.5盒,共计销售人民币198960元,毛某某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将销售额的三成五转给研健公司。经查,该基因检测报告出具方“上海某生物医学高科技开发公司”系虚构,广东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基因修复液”也是不具有任何治疗作用的食品,其生产成本为15.3元/盒,出厂价格为18元/盒。
芜湖市镜湖区法院于2023年2月23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毛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组织的全部犯罪处罚。一审宣判后,毛某某不服,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3年3月27日,芜湖中院作出二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毛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其余三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年到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均宣告缓刑三年。
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翟某某、姜某某主动退出个人全部违法所得;被告人毛某某在二审期间通过其亲属代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至此,本案所涉违法所得在案件审理阶段全部追缴到位,发还被害人。
记者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芜湖法院持续保持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坚持办理案件与清查涉案财产、全力追赃挽损同步进行,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
本案承办法官提醒广大老年人,有病要去正规的医院看医生,不要听信所谓“专家”的诊断治疗,更不能轻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财产损失甚至延误病情危害身体健康。
大江晚报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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