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2日(周五)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2023年5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周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年 5月 5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G栋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7.00 | 《关于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额度内部分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和抵押担保的议案》 | √ |
8.00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 √ |
10.00 | 案》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 √ |
3、上述议案中,议案6.00、10.00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议案5.00-10.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上述全部议案都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5、本次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做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文件一并送达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为保障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其他股东权利,本公司特提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的信函须于2023年5月5日(周五)16:00前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 G栋三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755-28111999-8110
邮政编码:518109
2、登记时间:
2023年5月5日(周五)10:00-12:00,14: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G栋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5、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李小姐
电话号码:0755-28111999-8110
传真号码:0755-29819988
电子邮箱:longli@blbgy.com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752”,投票简称为“隆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量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书签署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闭会时止。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额度内部分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和抵押担保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 √ |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日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或企业营业执照号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持股性质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编 |
是否受托参会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1、请用正楷字填写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为保障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其他股东权利,本公司特提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须于2023年5月5日(周五)16:00前以邮件、信函方式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如未及时登记请于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表决。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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