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将发挥深度区域一体化带来的规模效应、促进竞争效应、价值链整合效应及规则协调效应,提升区域经济发展预期,引领世界经济复苏进程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亚太地区15国达成的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新型自由贸易协定,构建了开放包容的国际经贸合作机制。在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情况下,各成员国积极推进协定生效实施,展现了深化地区经济合作的良好意愿。协定的生效实施有助于提振各方抗击疫情、复苏经济的信心,有利于促进亚太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展,将为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注入新动能。
RCEP的生效实施将促进亚太乃至世界经济增长。当前,世界经济面临疫情冲击、保护主义抬头等诸多不稳定因素影响。协定覆盖人口数量、经济体量和贸易总额均占世界总量约1/3,是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协定将发挥深度区域一体化带来的规模效应、促进竞争效应、价值链整合效应及规则协调效应,提升区域经济发展预期,引领世界经济复苏进程。
RCEP构建了体现亚洲经济体意愿和发展水平的经贸合作平台。协定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具有较大的差异性,既包括高收入国家,也包括中等收入国家和中低收入国家。协定充分考虑各成员国的发展阶段和国内改革水平,最大程度地满足成员国的利益,在规则设计中强调发展导向,体现发展多样性,有助于促进多边贸易体制创新发展,提升多边合作的有效性,推动形成开放包容的多边主义。
RCEP有助于促进区域产业融合升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协定成员国之间经济结构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区域内生产要素齐全。协定有助于构建优势互补、包容发展的产业链分工体系,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协定采用灵活的原产地规则模式: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提升企业在销售策略以及物流安排方面的灵活性,特定原产地规则可以提高企业自主性和使用率,原产地累积规则有利于跨国企业通过产业链布局优化资源配置。
RCEP促进亚太地区经贸规则协调,有利于打造透明开放的营商环境。通过设定清晰、透明的规则程序,协定为成员国经贸合作提供制度保障体系,提升供应链效率,在关税减让、服务开放等方面提升了开放水平。协定将促进区域营商环境的改善,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促进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推进公平公正的国民待遇,提升企业转出和资金转移的自由度。协定还纳入了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等议题,设定了平衡各国利益诉求的规则体系。
RCEP将拓展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深度合作。协定生效实施有助于中国形成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域网络。中国为协定生效实施进行了全面、系统和认真的准备,展示了通过高水平开放寻求互利共赢、促进亚太乃至世界经济实现包容共享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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